关于缴纳2024年会费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会费是维持学会正常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,学会会员有缴纳会费的义务。根据《民政部、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》(民发[2006]123号)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20〕21号)精神,依照经会员大会审议、省药品监管局、省民政厅审核通过的《广东省药品监管科学学会章程》规定,请单位会员将2024年会费交到学会或汇入学会账号(会费标准见附件)。会费到账后,秘书处将开具财政厅核发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(能作发票报销),并邮寄会员证书和牌匾。
学会帐户:
户名:广东省药品监管科学学会
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惠福西路支行
账号:44050142020800000997
联系方式:
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粤能大厦6楼602
联系人:樊 平020-38811059、13570098231
刘进寿020-37601153、13929568567
特此通知。
附件:会员单位会费标准
广东省药品监管科学学会
2024年1月11日
附件
会员单位会费标准
根据2023年11月21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,经省药监局、省民政厅核准的会费标准如下:
(一)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0元;
(二)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;
(三)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。
本会的收入来源于:
(一)会费;
(二)单位或个人自愿捐赠;
(三)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资助;
(四)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收入;
(五)利息;
(六)其他合法收入。
本会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定期向会员大会公布,接受会员大会的监督检查。
经费来源属于财政拨款或社会捐赠、资助的,接受财政、审计机关的监督,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。